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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

2000-03-16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胜利推向新世纪。

2778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鹏主持闭幕大会。

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何椿霖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在本次会议的11天会期中,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也对报告进行了讨论。根据人大代表审议和政协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报告进行了修改。朱镕基总理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

今天下午的闭幕大会首先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说,政府工作报告对去年政府工作的回顾是实事求是的,提出的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是积极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关于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0年中央预算,同意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法分为总则,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适用与备案,附则,共6章、94条,将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签署第31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

经过表决,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何厚铧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在大会各项议程完成后,李鹏发表了讲话。他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下,审议、批准了各项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通过了立法法,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会议通过的各项报告、决议和法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正确主张、反映了国家的整体利益、代表了人民的根本意志。

李鹏说,今年是世纪交替之年,也是实现“九五”计划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最后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现在,我们的奋斗目标已经确定,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已经明确,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将这次会议的精神真正贯彻到我们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去。

下午15时45分,在军乐队高奏国歌后,李鹏宣布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

丁关根、李长春、李铁映、吴邦国、吴官正、迟浩田、张万年、贾庆林、钱其琛、黄菊、温家宝、曾庆红、吴仪、司马义·艾买提、王忠禹、肖扬、韩杼滨、叶选平、杨汝岱、王兆国、阿沛·阿旺晋美、任建新、宋健、李贵鲜、陈俊生、张思卿、钱正英、孙孚凌、朱光亚、万国权、胡启立、陈锦华、赵南起、毛致用、白立忱、经叔平、罗豪才、张克辉、王文元等和主席团成员也在主席台就座。

中央党政军群机关负责人,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了今天的闭幕大会。

各国驻华使节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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